2017-06-11 青島國稅局
問題1:顧客通過積分兌換的酒店服務,酒店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答:單位或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按視同銷售處理,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顧客通過積分兌換取得的酒店服務屬于酒店無償提供,酒店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問 題 2:酒店出租會議室與提供會議服務如何區分?
答:酒店僅提供會議室場地按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提供會議室場地,同時又提供服務的按會展服務。
問題3:一般納稅人支付的餐飲服務和住宿服務支出,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答:《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一般納稅人購進餐飲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般納稅人購買住宿服務不屬于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的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項目,如果取得了合法的抵扣憑證,且不違背《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進項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問 題 4:我們公司經常遇到業務員個人賬戶支付的住宿費增值稅專用發票,能否抵扣進項稅?
答:行政策在住宿費的進項抵扣方面,從未做出過類似的限制性規定,納稅人無論通過私人賬戶還是對公賬戶支付住宿費,只要其購買的住宿服務符合現行規定,不用于不可抵扣項目,都可以抵扣進項稅。
問 題 5:酒店賓館住宿免費送早餐是否應按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答:酒店房價中包含的免費早餐、礦泉水、洗浴用品等,不屬于無償贈送,不視同銷售。酒店在客房單獨標價收取的貨物、服務,應按照不同的適用稅率分別計算增值稅。
問題6:我公司工作人員在外地出差,在酒店住宿后向酒店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酒店告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提供一些企業證件,請問酒店這種要求合理嗎?
答:根據增值稅發票相關管理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提供一些企業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業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賬號。如果能將上述信息準確提供給酒店(沒有規定必須提供蓋單位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等資料),酒店就應該為你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問 題 7:購買方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注意什么?
答: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企業,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業法人、企業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其他企業。個人消費者購買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不需要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賬號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關證件或其他證明材料。
問 題 8:景區門票是文化體育還是旅游娛樂服務?
答:根據36號文規定,文化服務,是指為滿足社會公眾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種服務。包括:文藝創作、文藝表演、文化比賽,圖書館的圖書和資料借閱,檔案館的檔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質遺產保護,舉辦宗教活動、舉辦科技活動、舉辦文化活動,提供游覽場所。旅游服務,是指根據旅游者的要求,組織安排交通、游覽、住宿、餐飲、購物、文娛、商務等服務的業務活動。從二者征稅范圍注釋來看,景區門票不屬于組織安排交通、游覽等服務的業務活動,應屬于“提供游覽場所”的文化服務,因此,景區門票適用文化服務征收增值稅。
問題9:公司為小規模納稅人,銷售額在起征點以上,經營范圍里有“咨詢”,已經屬于自開專票企業,發生的銷售貨物業務,是否可以自開專用發票?
答:已納入自開專票范圍的提供鑒證咨詢服務的小規模納稅人提供認證服務、鑒證服務、咨詢服務、銷售貨物或發生其他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專用發票的,可以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自行開具,主管國稅機關不再為其代開。試點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專用發票的,仍須向地稅機關申請代開。
問 題 10:關于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納稅人收取自來水水費和污水處理費該如何開具發票和納稅?
答: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納稅人,向服務接受方收取的自來水水費,以扣除其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納稅人,允許扣除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以發票為合法有效憑證;向服務接受方隨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免征增值稅;隨水費收取的水資源稅不征收增值稅。納稅人向服務接受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收取的水費全額選擇3%征收率,收取的污水處理費選擇“免稅”,收取的水資源稅稅款信息在發票備注欄注明,該增值稅發票可作為納稅人繳納水資源稅的會計核算原始憑證。